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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任:强化基层检察管理可从“五维”发力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热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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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0:15:59

强化基层检察管理可从“五维”发力

周伟任

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是当前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三个管理”的核心、主线、抓手与目标十分明确,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务实管用的举措办法,推动检察管理提质增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题调研,初步形成从五个维度优化“三个管理”方法路径,推进基层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实践思路。

一、管理主体上,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每个人的事

“谁来管?”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不只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也不只是案件管理部门的责任,而是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需要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压实每一名检察人员的管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清单明责 分类制定每类检察人员的管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之间的权责关系,理顺不同管理主体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促进每一名检察人员在权限范围内各负其责。依单履责。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条目化明确不同管理主体的履职重点,形成以员额为基础、以条线为补充的司法责任体系,以精准履责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员额检察官履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侧重个案办理,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强化审核把关,侧重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上级检察院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侧重对司法办案的领导监督。担当 尽责。 三流管理靠“吼”,二流管理靠“讲”,一流管理靠“带”。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遵循司法规律,带头做到“三个善于”、依法规范办案,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以“头雁”作用激发“群雁”活力。

二、管理层级上,以扁平化管理为主,层级化管理为辅

“怎么管?”扁平化管理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在减少管理层级的同时,加强整体态势分析,把好业务方向,及时补弱固强。以个案管理为“点”。 抓实个案这个高质效办案的基础,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个案管理体系,巩固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落实机制,做实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的品质把控,在精耕细作、千锤百炼中追求极致,将个案办理经验做法上升为类案办理参考指引,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整体办案高质效。以条线管理为“线”。 “四大检察”职能不同,司法办案规律也不同。以业务条线为单位,深入分析各业务领域的司法规律、办案规律、工作规律,制定“十大业务”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明确各条线的履职边界、工作规则、办案流程、质量标准,形成系统化、具体化、流程化的统一标尺和操作指引。加强各业务条线的整体运行态势分析,及时调整业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以结构管理为“面”。 加强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发挥“三个结构比”对于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牵引指向作用,从简单数据管理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定期对检察业务运行方向、发展态势、业务结构开展分析研判,更好地发现问题、把握趋势,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层级管理为“辅”。 完善对下指导和向上请示制度,发挥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职能,为基层检察院撑腰、解惑,妥善处理急难愁盼问题,做基层检察院的坚强后盾。完善一体履职机制,整合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深化跨区域业务协作,形成监督办案合力,提升本地区检察工作整体质效。

三、管理程序上,侧重过程控制,实化事后救济

“管什么?”管理重在过程,控制了过程就控制了结果。检察办案就是生产优质检察产品的过程,应当前移管理关口,以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案件的质量。 全流程 监管强化过程控制 建立检察环节全流程质量管理机制,形成从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各环节办案流程的管控闭环。严把受理关。推行“案管部门+业务部门”双审查机制,既审形式也审实质,防止“带病”案件进入检察产品“生产线”。严把流转关。建立“十大业务”内控管理清单,及时监控办理流程节点,对办案期限、办案节点进行提醒督促。严把办理关。探索检察环节重要文书审核制度,以文书质量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对在办案件的程序性问题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严把结案关。建立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增设结案“质检”程序,制作《“十大业务”案件办结检视表》,所有案件未经办案人员自查、业务部门检查不能结案归档,为案件质量“加把锁”。以实质化评查强化事后救济。 用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这个抓手,通过实质化评查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明确“谁来评”。采取“评查办组织、案管牵头、全员评查”模式,员额检察官全员参与评查。明确“评什么”。对“四大检察”案件全面评查,对重点刑事案件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明显低质效案件逐案评查。明确“怎么用”。探索人大履职评议、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案件评查结果同步运用机制,推动评查结果互认。明确“如何改”。完善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整改纠错机制,建立案件评查与反向审视衔接机制,对问题案件进行溯源分析,既推动个案整改,更促进类案治理。

四、管理手段上,加快由人工管理向数字化管理转型

“如何管好?”新的形势下,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仅靠人工管理难以满足现实需求,需要通过数字化手段弥补人工管理造成的“缺位”。以自动化手段提升数据准确性。 强化数据质量源头管控,优化业务系统案卡智能回填功能,提高自动回填的覆盖率和准确率,确保案卡信息与法律文书内容相一致,将数据采集方式从人工手动填录升级为从文书中自动提取,逐步实现案卡自动生成。开发数据核查辅助工具,自动分析查找案卡中的常见问题,实现自动反馈、纠错整改。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科学性。 建立全流程信息化监管闭环体系,依托案件管理流程监控平台调取办案节点数据,综合评价同类案件、同一检察官的已发生问题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提醒预警,系统自动推送并提醒纠正,实现精准标识、实时预警、智能监管、全程留痕,推动质量监管实时化、精准化、一体化。以智能化手段提升评查精准性。 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嵌入评查标准和评查规则,开展智能化案件评查,对案件进行智能检查、自动比对,分别从程序和实体层面对办案情况进行判断,生成问题清单、评查报告。对疑似瑕疵、不合格案件,组织检察骨干专业力量实行人工评查,确保评查结果的准确和公正,解决案件评查数量、质量与效率之间的矛盾。

五、管理艺术上,坚持管案是根本,以管案促管人

“怎样管人?”管理既是科学又是艺术,让人愉快高效地做正确的事是管理艺术的“精髓”。加强检察管理,应当立足管案这个根本,既管好办案活动,更管好办案的人,努力实现“以管案促进管人、以管人带动管案”。以评价运用为保障。 建立贯通“管案”评价与“管人”考核的衔接融合机制,把办案质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检察人员考核、入额退额、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树立“干好干差不一样”的鲜明导向,鼓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抓好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推进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增强评查监督刚性,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以优案文化为导向。 建立优秀典型案例学习、培育、评选机制,充分发挥优案文化对检察办案的正向激励作用,把办案作为最好的“磨刀石”,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在办案中遵循司法规律、落实“三个善于”,在每一起具体案件、每一件急难险重任务、每一项重点工作中提升能力、磨砺本领,努力把经手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优案。以检察精神为引领。 管事先管人,管人要管心。“一取消三不再”以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更需要紧固检察职业共同体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发挥新时代检察精神的引领作用。健全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让“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内化为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外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于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之中。

(作者系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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