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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3小时!石门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石门
阅读:2017
2024-11-02 09:55: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日讯(通讯员 刘宏  李昌盛)10月30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杜某强查获。随着此人的落网,发生在石门县雁池乡雁池坪社区路段的“10.30”交通肇事逃逸案在3个小时内圆满告破,彰显了警方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决心,维护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当日19时许,一名老人来到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雁池交警中队报警,称其儿子在雁池乡雁池坪社区路段被一车辆撞伤,驾驶人已逃离现场,请求交警处理。

接警后,雁池交警中队指导员李昌盛带人火速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公路上仅有一摊血迹及少量的车辆碎片。经进一步了解,伤者系一名神志不清的男子,民警无法从伤者口中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事故发生时间也无法确定。面对僵局,中队立即分兵两路,一组查阅监控,一组排查走访。通过细致的摸排走访获取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民警在一户人家的民用监控里发现一辆小车疑似撞倒路人后,稍作停顿便驶离了现场,形迹可疑。通过监控民警也初步确定了事故大致时间及伤者行走轨迹。凭借多年经验民警判断该小车极有可能为嫌疑车辆,于是民警借助技侦手段排查此时间段经过此处的所有车辆,最终锁定了车牌为湘J68**3号的小型普通客车系肇事逃逸嫌疑车辆。随即民警结合监控抓拍和技侦比对,确定小车驾驶人为杜某强,于是立即通知杜某强来中队接受处理。

当日22时,到案的杜某强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经过民警耐心的法律宣讲和政策攻心,在大量证据和铁的事实面前,肇事驾驶人杜某强终于承认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

嫌疑人杜某强供述,10月30日18时45分许,其驾驶湘J68**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石门县雁池乡雁池坪社区路段时,由于自己视力有问题,没有看见路旁行走的人,将其撞伤后,发现该伤者系一神志不清之人,加之夜幕笼罩没有旁观者,于是驾车逃逸了事故现场。至此,“10.30”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石门交警大队民警3个小时连续奋战,得以迅速圆满告破。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等待肇事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编:张黎明

一审:张黎明

二审:池琳

三审:文晓辉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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