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的思维做实“三项管理”
推进常德检察工作管理现代化
王洪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科学擘画与战略部署,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常德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持续优化检务管理、抓实内部管理,强化队伍管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优化检务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加强党组 宏观管理。 全面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院党组整体谋划,高位推动,以体系思维统筹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拟定整体发展计划,每月听取重点案件、事项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由办公室督查通报,纵深推进上级部署;专题研究检察宣传、意识形态等薄弱事项,逐项破解工作难点;推动市院与白洋堤院合并管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统筹安排,重点破除管理壁垒;召开数字检察推进会,探索构建“财产刑执行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模型,部署应用“三系统一平台”监督平台,强化科技创新赋能。
推动 案管 整体 管理。 改变依赖数据考核管理的惯性思维,杜绝“唯指标论”“唯数据论”,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指导、管控、评价作用,深化理解、认识、运用“三个结构比”,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在扎实做好检察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运用“三个结构比”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深入分析,分析研判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检察业务的发展态势和整体趋势,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症结”,有针对性地指导业务部门补齐弱项、做优强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相关调研分析被省检察院推介。
增强部门 主责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在做好“自我管理”的同时,立足岗位职责抓实本部门、本条线的“全局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案件跨部门会商、内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办理、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探索构建“府检联动”机制,引导检察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市院在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实务研讨会上,就机动侦查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二、强化内部管理——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
构建内部监管体系。 整合案管、检务督察、机关纪委、干部人事、计财装备、第八检察部、办公室等监督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线索发现、移送、追责一体化工作机制,同步开展反向审视,形成监管闭环;强化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全年共开展案件执法督察11件,有效纠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
深化司法责任制。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市、县两级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2336件。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速裁评查16755件,开展简易、普通流程评查692件,将瑕疵或不合格案件线索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将案件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提拔任用、等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有机结合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业务数据会商、流程监控,着力解决放而不管、监督乏力等问题。
筑牢廉洁从检 防 线。 注重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近五年违纪违法案例,通过检察长带头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保持警钟常鸣。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如实填报相关记录,制作《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市院拍摄专题教育片《突围》,被市纪委监委评为最佳作品。
三、深化队伍管理——为检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优化人员配备 。 配齐市院班子成员,系统内交流2人、系统外交流3人,推荐1名副处级干部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让班子成员既有“履新岗”的压力,更有“开新局”的动力。以人岗适配、岗责适配为导向,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正副职12人,提拔1名90后正职,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鼓励实干担当,选派1名青年干警到基层院锻炼,作为副检察长拟任人选,推荐1名90后干警到乡镇挂职副镇长,拟平职交流2名优秀县院干部到市院任内设机构负责人,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融合“党建+业务” 。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擦亮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宣传等工作与业务工作整体谋划、一体推进、融合开展;举办“学党规 守党纪”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与市第一中医院开展检医共建主题党建活动。市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基地),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简从快办理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安乡“情满桑榆”检察品牌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品牌,“党建+公益诉讼”被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选为典型案例。
建设学习型机关 。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院领导、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新理念、新理论、新知识,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指导性案例、讲评讲学自办案件,搭建专门办案团队,选派业务骨干跟案轮训,开展听庭评庭、同堂培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培育“真本领”。持续开展“常检大讲堂”、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联合举办检律团体论辩赛,邀请高校专家来院交流座谈,与高校共同搭建“检学研”一体化理论研究平台,完善重大理论实务研究课题协作,提高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63个集体、3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工作、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等先进典型。
(作者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责编:伍品倩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