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四级检察官。从一名普通干警,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一路走来,王琼秉持自己的初心、匠心、耐心和戒心,手握正义之剑,维护着每一桩案件的公平与正义。
“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90后检察官王琼正在宣读公诉书。在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因盗窃园区企业的闲置电缆,被公安机关抓获,进而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力维护了我县企业发展环境。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自2017年入职以来,王琼始终对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力求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琼表示:“高质有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也是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要保证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地实现,在效果上也要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沁说道:“她当时是作为比较资深的检察官助理,我是新入职的工作人员,所以很多事包括处理案件,还有沟通工作她都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她都是我比较敬佩的一个前辈。”
工作以来,王琼办理的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较多,于是,她更加注重谋划和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经过长期的酝酿和筹备,王琼草拟了多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力求使宣传教育不枯燥、有实效。作为市、县青年讲师团成员,她深入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巡回宣讲活动,让师生们更加深入了解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性侵等行为的危害,直观感受“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检察工作服务社会、贴近民生的职能作用。
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琼说:“我认为检察工作是一项充满责任和使命感的工作,不论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恶扬善,还是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手握正义之剑、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真实写照,也是体现我们作为国家公诉人的职责和担当。”
从业七年来,王琼先后荣获“衡阳市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称号,被省妇女联合权益部授予“公益讲师”称号,被共青团衡阳县委授予县“优秀共青团干”称号;因工作表现突出,被县委授予“嘉奖”称号,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征途中,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王琼始终坚守检察官的使命担当,手持法纪,肩担道义,以执着的追求谱写为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罗美玲表示:“在一个个大要案的淬炼中,王琼迅速成长为检察队伍的生力军 ,在她的身上总有一股劲,这股劲是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孜孜不倦的追求,更有一份心,这份心是对捍卫公平正义的勇敢和春风化雨传递司法温度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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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