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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点击】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00余只,13人被处刑罚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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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4:51:01

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 (通讯员 苏文豪 伍品倩)经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1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当庭对一起非法狩猎案宣判,涉案13名犯罪嫌疑人被处以刑法。

今年1月11日,虎踞镇龙新村村民谭某报警称:自家的山羊后腿被一副锯齿弹簧猎套死死“咬住”。

经查证,张某琪、陈某林等人利用火铳、捕猎夹、捕蛇网、捕兽警报器等狩猎工具,多次夜间结伙在茶陵县、攸县各乡村的山林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白鹇、菜花蛇、眼镜蛇、乌梢蛇等野生动物达十几种,数量总数多达2000余只(头、条),总重量超1000余斤。

狩猎所获的野生动物被销售给段某正等人,段某正等人再转手销往陈某香、雷某平等人所经营的店铺、饭店等场所,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6月14日,13名犯罪嫌疑人皆已全部落网。

9月25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琪、董某亮非法狩猎罪,段某正、陈某武等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量刑建议,并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

10月21日,茶陵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采纳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与量刑建议,判决10日后正式生效。

作者: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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