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记者 陈新)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截至10月12日22时,长沙空气质量已累计5个小时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预计10月13日-14日将持续中度-重度污染。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 《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0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 级)响应措施。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 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户外运 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 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 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户外集体活动可 改为室内活动。(四)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 普宣传,切实保障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力量,加强对呼 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五)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宣传重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 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应急响应。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 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 2~4 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 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 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 汽车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交通 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 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涂料、 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四)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 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 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 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 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 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2)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 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3)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 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 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 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 段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 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 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 14 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责编:陈新
来源:开福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