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通讯员 陈保文)“太感谢你们了,公租房实惠舒适,非常适合我们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永兴县纪检监察干部,前不久搬进公租房的邓先生笑眯眯地说。
邓先生三年前进城务工,他向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一套公租房,可一直没有分配。今年上半年永兴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巡察时了解邓先生情况后,以点带面对全县公租房分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原来,2021年以来,上千名群众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受个别公租房小区交房缓慢等房源未及时交付使用影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低保户、低收入等特殊群体进行零星配租,而未集中组织配租,导致邓先生等公租房需求群众未配租。随后,巡察组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下发立行立改交办函,要求组织集中配租,解决群众住房需求。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立行立改,启动公租房集中配租,经严格审核,结合房源实际,确定234名群众参与第一批配租集中抽签。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房源整理、轮候对象核定、公开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保障公租房公平公正分配。至9月底,该县举行三批次公租房集中配租,345名群众住进了公租房。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公租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将公租房申请资格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问题列为整治内容,督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履职尽责,清理公租房转租转借、违规使用等现象,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纠治转租、调换、闲置、欠租等问题,追缴公租房欠缴租金11万余元。
为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完善制度,出台城区直管公租房配租管理、城区直管公租房管理联审联动、直管公租房和公房维修改造管理等文件,进一步推进全县公租房管理规范化、长效化,确保群众有房住、住得好。
下一步,永兴县将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监督力度,把监督贯穿于每次分配工作的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抽签等各个环节,让保障性住房更有保障、群众住得更舒适。
责编:邓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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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