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1日讯(通讯员 谢宛君 赵志强)“现在心情很激动,困扰我们10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服务也很贴心,我们只提供了身份证,再到政务中心签字,其余都是工作人员收集资料后帮忙代办的,拿到证也踏实了。”近日,石门县永兴街道刘家坪公寓楼首批不动产证颁发仪式现场,2栋1单元的业主刘群拿着不动产证,高兴地向县纪委监委干部展示。
仅9月30日上午,像刘群一样首批拿到不动产证的刘家坪公寓楼业主就有10户。
据悉,刘家坪公寓楼于2014年修建,共有住房132套,商业门面10套,因原建设单位未提供项目建设资料,也未申请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导致该项目入住的34户业主未能办理53套住房不动产登记。10年来,怎样才能办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证,成为了该小区住户的“心病”。
今年以来,石门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从小切口入手做实基层监督,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发挥职能作用,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全力推进化解工作。
在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县自然资源资源局与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永兴街道多次开展对接协调,部门联动集中攻坚,完成了刘家坪公寓楼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进入了分户转移登记。同时县自然资源资源局还推出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代办服务等一系列便民举措,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此外,针对县域国有建设用地居民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该县正在起草出台《石门县国有建设用地居民自建房遗留问题处理试点方案》,其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及问题处置原则、范围、认定、方式、程序,确保进一步规范居民自建房管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我们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聚焦‘登记难’问题,精准开出‘药方’,做到应办尽办,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石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郑孝莲
一审:郑孝莲
二审:张勇军
三审:池琳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