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申报:商贸篇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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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15:11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四上”企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推动“准四上”企业升规入统,有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批发业“四上”企业入库标准: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零售业“四上”企业入库标准: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住宿业、餐饮业“四上”企业入库标准: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法人单位。
商贸业“四上”企业入库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4.体现单位名称、营业场景、营业面积的现场业务活动工作照片。
责编:李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