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一份工作,一男子竟动起了使用假证应聘的“歪主意”。近日,男子艾某就因办理假证被舜峰派出所行政拘留。
9月15日,舜峰派出所民警在进行网络巡逻工作时,发现有人在网上购买假证,其中就包括艾某。
舜峰派出所民警王文豪介绍,掌握线索后,民警第一时间把艾某传唤到派出所。起初,艾某不太配合,坚称自己的证件是真的,经核实后,确认是假证。
据艾某交代,他一直想从事电工工作,但由于没有国家认可的电工操作证件,无法进行应聘,于是便萌生了在网上购买伪造电工证的想法。6月8日这天,艾某在网上看到一个办理电工证的广告,随后在网上添加了昵称为“李老师(工作号不收费)”的微信,并与此人联系购买一个伪造电工证,双方以650元的价格成交。6月16日,艾某便收到了“李老师”寄过来的伪造电工证。
“我们询问过艾某一次。艾某说他曾拿假证去某单位应聘,但没有被录取。那家单位直接指出,他提供的证件是假的。”王文豪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将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艾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办理证件应通过正规渠道,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网上或街头巷尾出现的办证等广告,市民应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或触犯法律。目前,涉及此案的“李老师”仍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将全力追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雷婉婷 黄玲艳
责编:唐芳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