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9月12日讯 (通讯员 张吟丰 任为 叶桃英) “我们已抽查电动车销售门店138次。”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的书面回复,称其将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5月,交警部门在调查该案件时发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肇事者驾驶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为此,交警部门依法传唤该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张某,发现其在2021至2022年8月间,通过购买电池、解码器等器件,对外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33台,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
张某辩称其改装行为系应消费者要求所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交警部门邀请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查明张某向消费者隐瞒了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事实,其行为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已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2023年6月,该案被移送至岳麓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1月,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销售非法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致使车速、重量、电池输出功率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给公共交通领域及电动车充电、停放场所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众多消费者及其他不特定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受威胁状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鉴于此,今年4月,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又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6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责令张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发布消费警示和召回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公告,承担公益诉讼赔偿款1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同时,该院与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联动整治等问题,共商对策、共谋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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