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蒋雪芳 董静) 日前,芦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荷塘区某大药房诉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一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志军出庭应诉。这也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机构改革以来首场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该案系执法人员接到消费投诉后,对药店经营者在店内无证生产经营阿胶食品作出行政处罚,原告认为行政处罚过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围绕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激烈辩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一把手”全程参与庭审,“出庭又出声”,通过协调沟通、座谈等方式,最终调解成功,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
这只是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的缩影之一。
为推动行政争议化解,该局每年定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四部门召开市场监管行刑衔接联络员会议。至今已召开12次联络员会议,对42件议题进行讨论,解决了包括“油条中铝残留量超标的定性问题”“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残超标”“性保健店内检出药品成分的壮阳产品认定争议”等在内的长期困扰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的30多个难题,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建立衔接机制的还有知识产权领域。目前,我市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元区人民法院案件衔接机制,成立了由35名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和退休法官组成的专业化调解队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案件到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今年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322件,调解成功73件。
今年4月,芦淞区人民法院驻市市场监管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揭牌成立,已成功化解5起涉市场监管行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释】
行政争议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解决行政争议,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无论是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还是建立多部门衔接机制,都是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的积极体现。
权力对法律产生敬畏感,是法治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告“官”难见“官”,曾是老百姓在行政诉讼中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把手”出庭应诉,体现对法律与法庭的尊重,维护法律权威,也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律素养。
责编:周媛
来源:株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