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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点击】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倒卖茅台获利,真“刑”!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8467
2024-09-05 10:32:50

新湖南客户端9月5日讯 (通讯员 黄驰宇 夏纹文)有人在各种平台上抢茅台,没有一次成功。可有人,在半年内却能抢购茅台近300瓶,这不是运气好,而是非法利用他人信息,以多个“分身”抢购获得。近日,由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12月,李某某在某商超APP上偶然发现可预约茅台酒,该平台的预约购买价格和市场价有不少差价,有限购、需预购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货等限制条件,但他依旧动起了歪心思。

于是,李某某通过在某通讯公司工作的好友周某,向其购买了包含388名公民姓名、身份号码以及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随后,李某某使用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相关平台账号,用于抢购茅台酒。抢购成功后,李某某用好友张某某、罗某某、李某为其伪造的对应公民信息身份证,到指定地点以每瓶1499元的市场指导价购买茅台酒,再按市场回购价出售给他人赚取差价。经统计,李某某利用此手法抢购茅台酒共计289瓶,获利共计144500元。

案发后,李某某、周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7万元,并要求两人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赔礼道歉。张某某、罗某某、李某也因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受到刑事追究。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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