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9月3日讯 (通讯员 皮天宇 夏纹文)“检察机关可帮了我们大忙,不然我们都不知道原来的‘臭’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近日,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回访时,双牌县泷泊镇某城中村的养猪场已经清场完毕,曾饱受“折磨”的周边群众欣喜地说道。
今年3月,有群众将双牌县泷泊镇某城中村一养猪场污染线索举报至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出公益诉讼办案组前往养猪场开展现场调查。经实地调查了解,自2012年以来,该城中村某村民将自建屋的杂房用做饲养母猪、仔猪等的养猪场,且该养猪场畜禽防治污染配套设施不齐全,在未办理排污排水许可证的情形下,长期将含有大量粪便的污水经简单沉降后直接排放到排污管道,养殖场周边的空气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臭味。生猪养殖场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附近的居民及学校师生对该养殖场随意排放污水的行为强烈不满。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决定对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后,4月13日,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在养猪场所在乡镇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暨整改工作座谈会。会议现场,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养猪场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先后3次督促养殖场经营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该养猪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和劝导,该养殖场经营者将所有存栏猪全部出售,对猪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毒,并承诺不再在自家养猪。
“养猪场关闭后,这里的臭味没有了,也不再受猪叫声煎熬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终于将困扰当地群众多年的环境污染“顽疾”连根拔除,当地群众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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