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9月2日讯 (通讯员 刘洋凌子 刘丽佳 伍品倩)“李娭毑,最近身体还好吗?现在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非常多,您可千万不要再被高额回报的诱惑所迷惑……”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办理的一起养老公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进行回访。
2013年9月至2022年5月,由于公寓开发建设需要大笔资金,长沙县 青松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员工承诺以年利率8%至12%作为回报,根据“床位预付款”金额赠送相应的可在青松老年公寓消费使用的“爱心消费积分”,合同到期未入住的可以退还本金,并将赠送的“爱心消费积分”以现金的方式返还投资人,共吸引1745名投资者,非法吸收金额达3.38亿元。
由于投资建设盲目扩大、经营管理不善,很快,青松老年公寓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剩余的本金和利息,给1100余名本金未结清的投资者造成损失1.73亿元。
案件移送至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后,检察机关组建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班小组第一时间依法介入,就案件侦查取证方向、非法集资的总金额等进行分析研判,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引导公安机关夯实证据链条,迅速扣押相关财产。经侦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报请批捕,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
2022年8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诉讼。同年11月,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青松养老公寓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决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52万元。该院还判决责令青松养老公寓、被告人杨某某共同退赔集资参与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1.73亿元。2023年1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由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人数众多,办案过程中,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依靠法治力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尽最大力量追赃挽损。
为了盘活这个项目,让投资人实实在在拿回本金,找到一家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接盘迫在眉睫。在此期间,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买受人条件、财产现状等进行论证和研究,协调解决部分融资租赁财产难以分割、评估等问题,最终,青松老年公寓以2.75亿元的价格被成功转让。20天后,在长沙县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对投资者的本金进行了集中全额兑付,退赔款项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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