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以“服务”文化品牌建设助推“民本检察”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麻阳
阅读:22341
2024-08-30 17:04:34

素有“苗疆前哨”之称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是新中国铁道事业的奠基人、开拓者滕代远的故乡。滕代远弥留之际写下的“服务”二字,不仅是留给子女的最后遗嘱,也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初心信仰。

一代代麻阳检察人传承和发扬滕代远“服务”精神,树立“民本检察”情怀,当好群众“店小二”,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锻造苗疆“蓝小二”文化品牌。

30多年来,该院无一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等20多项省级以上荣誉。2023年12月,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2024年7月,苗疆“蓝小二”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检察文化品牌”。

服务平安苗乡 当好人民“安全员”

立足安全是最基本民生,探索建立“人大+检察”“政协+检察”机制,打开“民意窗”,架起“连心桥”,实现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贯通融合,有效守护群众安全。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守护“脚底”安全。2023年3月,县政协将政协微建议中反映“城区代远大道一处弯道过急且缺乏交通安全设施,导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的案件线索转交县检察院。该院迅速立案调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涉急弯处科学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加强全面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行政主管部门随即开展隐患治理,并以点带面,对城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联合路政、城管部门进行排查,逐一整改安全隐患。

守护“舌尖”安全。该院每年联合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行动,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小卖部、摊贩、超市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引导学校管理和从业人员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把渠道、质量、安全关。

守护“头顶”安全。2023年,有群众通过《红网》反映辖区出现一起因高楼外墙装饰物脱落导致车辆被砸情况。收到线索后,该院深入调查,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法定职责。近年来,检察官走访县城社区,召开高空抛坠物危险行为治理监督座谈会,加强与各单位、社区的协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全面构建人防、技防、联防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守护高空安全。

服务美丽苗乡 当好生态“保护员”

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的期待,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手段,为人民美好生活筑牢稳固的生态安全屏障。

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涉案河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查看水质情况

跨区域协作共绘生态画卷。锦江是麻阳母亲河,河流贯穿全境。2023年3月,该院主动携手锦江上游相邻的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江口县检察院、法院,签订《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同心保护锦江。至今,上下游司法机关联合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活动10次,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件,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9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41亩。

恢复性司法共促生态平衡。将锦江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在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进行打击、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在指定地点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方式,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诉前磋商维护生态底线。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土地执法查处协作机制,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实现生态治理、国有财产一体保护。2021年起,麻阳某沙厂就将制沙成品堆积农田,影响农业生产。当地群众将线索反映至检察机关。该院组织沙厂所在镇政府、相关行政机关一起研究土地复垦方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生态底线、守住耕地红线。

共筑红色资源保护屏障。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完善红色资源保护长效机制。2023年,该院办理保护革命文物滕代远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部门对故居进行全面修缮,让革命文物“活”起来,实现红色资源与生态美景相融合。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服务和谐 苗乡 当好正义“守护员”

始终关注特殊群体利益,将“服务”精神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加注重传递检察温度。

召开检察听证会,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治理

创新司法救助模式。通过建立“心理疏导+就业帮扶+资金救助”多元司法救助模式,对救助对象实行跟踪回访,延续检察温情。2021年,该院办理了一起事实孤儿案件。小丽和小辉的父亲病故,母亲改嫁,两孩子失去双亲后,便和爷爷舒某华生活。不久,舒某华又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身亡,小丽和小辉的抚养教育落在舒某华的大儿子舒某全身上。舒某全家庭生活很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及时与舒某全取得联系,启动救助程序。还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小丽、小辉做心理辅导。

创新社矫检察监督。统筹兼顾社区矫正依法执行与社矫对象权益维护,出台《社区矫正重点人员外出管理检察监督工作规定》。对有外出需求的社矫对象提出跨市县活动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真实性走访调查,确认合规后,出具人身风险监督意见,助其外出活动。协助司法部门灵活开展跨市县活动期间轨迹信息化核查,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回得来。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获最高检肯定,经验做法全国推广。

创新轻案快办机制。顺应当前轻罪案件大幅上升的新形势,该院成立轻罪治理中心,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联系,有效衔接侦查、检察、审判、司法等环节,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案快办,实现公正和效率同频共振。

服务法治苗乡 当好普法“宣传员”

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将普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区分不同受众群体的实际需求,精准投放各有侧重的普法内容,努力将普法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检察官深入村寨、社区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双语普法”

开展双语普法。组建一支熟悉苗汉双语、精通政策法律的“红石榴”青年党员干警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治宣讲,并用苗语为群众答疑释惑,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红石榴”志愿服务队已成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张闪亮名片。

开展驿站普法。坚持“基层吹哨、检察报到”,在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检察驿站”,增强检察机关与群众、村社、企业等联系交流。每个“检察驿站”安排一个检察官团队,对群众反映的法律诉求,以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动态、组织案件公开听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开展校园普法。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法治讲座,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选派16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检察官,担任1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助力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责编:黄黎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