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佩戴头盔致重伤 安全驾驶与防护装备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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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15:33:36
新沅江客户端8月29日讯 (记者 朱子豪)近日,沅江市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因未正确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严重,经调查,双方均存在违法行为,被判定负同等责任。
6月4日,在中联大道心愿世纪城附近路段,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谭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同向行驶时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谭某受伤。
“当时,我们经过现场调查走访,调查监控视频,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压网状线行驶,小型轿车驾驶人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未注意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经过研究讨论之后,我们 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罗海军说道。
此次事故双方均有过错,尽管两车相撞时速度并不算快,但谭某因未佩戴头盔,头部受伤严重。近年来,市交警大队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尤其加大了对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查处力度,每天出动20人查处路面头盔佩戴情况。今年以来,沅江市共发生涉摩事故152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0%,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驾驶员一定要谨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一定要戴头盔,这样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影响,也不会 对受害者家庭造成如此大的经济损失。 ”罗海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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