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检护民生典型案例(七)】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热点聚焦
阅读:6874
2024-08-27 09:33:05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数字检察  检护民生

要旨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开工建设,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社会矛盾。检察机关通过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违法情形,督促人社、住建等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共建信息互通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3年以来,株洲市渌口区危桥改造、科创产业园、公租房外墙改造、农村道路建设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就先行开工建设,不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3年6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红网“百姓呼声”反映渌口区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立即开展了初步调查,通过走访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多方收集相关线索,发现类似问题并非个案,行业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未建立有效的沟通衔接机制,主管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遂决定开展督促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项行动。

2023年7月25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依法调取了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数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数据,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对比筛查发现异常数据80条,并逐一实地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调取书证等开展调查,查明渌口区20个已开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均未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既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未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区人社局及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均未依法查处、纠正上述违法行为。该院遂向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责令相关施工单位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金融机构的保函。

检察建议制发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多次与区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督促依法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渌口区人社局于2023年7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违法情形开展重点监督,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回复、反馈整治情况和动态信息。目前,已督促17家施工单位依法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金融机构保函360余万元。

为进一步消除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渌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契机,与区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2024年1月25日,区农业农村局依托该机制向渌口区院提供了渌口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3月4日,渌口区院查明该项目施工单位自开工以来一直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法情形后,督促区人社局依法履职,现两家施工单位已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余万元。

典型意义

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农民工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通过构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时发现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法情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建立行业监管、劳动监察、检察监督齐抓共管的衔接机制,不仅给建设项目套上了“紧箍咒”,确保项目施工方能及时存储保证金,也给广大农民工报酬戴上了“安全帽”,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风险,牢牢守护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责编:夏纹文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