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联动调处 根治欠薪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欠薪类的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应着力于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与行政机关协同合作,化解争议,消除社会矛盾隐患。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履行行政检察职能,通过联动调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措施,以解决个案问题入手,推动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15日,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湖南省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7日内支付何某秀等13人被拖欠的工资143491元。2022年1月25日,县人社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某公司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支付何某秀等13人工资143491元,并处罚款19000元。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7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县人社局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线索来源。 2022年,在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当事人向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调查情况。 经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某公路项目系2016年由某公司中标承建,该项目以PPP合作模式进行,开工一年后,该公司无力垫资而停工,所有工人遣返,欠薪问题初显。2019年变更投资模式后复工,重新招聘一批农民工,何某秀等人于2020年在汝城县某公路从事路边培护等工作,同年10月该工程竣工交付。该项目因管理不规范,拖欠4个工区20个班组400余人工资共计600多万元。5年来,何某秀等农民工通过多个平台向该县人社局、县交通局等行政机关累计投诉达200余次,但该项目的欠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三)监督成效。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旁听。听证后,该院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行政处理(处罚)中存在权利义务告知错误、罚缴未分离、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建议撤销原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理。县人社局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为实质性化解争议,该院多次联合县交通局、县人社局、某公司等单位座谈会商,摸清欠薪根源,推动从源头解决欠薪问题,相关单位达成共识。此后,某公司支付了拖欠的何某秀等13人工资143491元,并及时解决剩余的欠薪问题,县人社局不再对某公司重新处罚。
为根治欠薪,系统解决全县农民工工资问题,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力。一是跟踪监督,推动县人社局牵头制定《汝城县某公路欠薪和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某公路项目剩余欠薪6914929元全部支付到位。二是形成机制,与县人社局等部门出台联动调处机制,“县治欠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三是巩固成效,针对欠薪问题,汝城县人民检察院从该案入手,2023年又相继办理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29件,撰写的根治欠薪问题深度分析报告,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典型意义
保障农民工及时获得足额报酬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一项确保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行政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了该县耗时最长、投诉最多、数额最大的欠薪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体现了“检护民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使命担当,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责编:伍品倩
来源: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