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孕妇躲避刑罚 检察监督识破骗局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6467
2024-08-07 10:09:50
新湖南客户端8月7日讯 (通讯员 吴小洁 伍品倩)“罪犯钟某故意隐瞒流产,意图逃避刑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对钟某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执行的建议。”近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司法局回复称,已根据检察建议书,依法将监外执行对象钟某收监到位。
去年12月29日,钟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因钟某怀孕,今年3月27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对其执行社区矫正。
6月19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县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一年一次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进行监督时,发现了猫腻。
“她的肚子看起来不像怀孕六七个月的孕妇。”钟某在进行妊娠检查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干警的警觉。经查,躺在床上检查的压根就不是钟某,真正的钟某此时正堂而皇之地站在一旁。
“我承认,我已经不是怀孕状态了。”意识到自己已无法逃避的钟某,终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原来,钟某在妊娠检查前就已流产,为了能够继续躲避刑罚,一直未向司法所说明,却不曾想正好遇上一年一次的例行体检,情急之下便想出雇佣孕妇冒名检查的办法,企图瞒天过海。
检察机关认为,罪犯钟某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在矫正期间流产后,不如实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身体情况,故意隐瞒流产真相,谎称仍怀孕企图逃避收监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已消失,应对其收监执行剩余刑罚。7月29日,经新化县人民法院裁定,钟某被依法收监。
责编:伍品倩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