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29日讯 (通讯员 宋鹏 杨维维 伍品倩)“谢谢检察官为我东奔西走搜集证据,帮我揪出真凶,找到真正的老赖,还了我清白。”近日,拿到撤诉裁定书,案件当事人黎某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晶连连致谢。
2009年9月,黎某在前往长沙途中遗失了身份证,随后便登报挂失,并在长沙市公安局补办了新身份证。万万没想到,这个丢失的身份证让他在14年后摊上了“大事”。去年11月23日,黎某发现手机微信的零钱被限制使用,银行卡也被冻结。
黎某到武陵区人民法院询问得知,自己多年前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打下了1.8万元的欠条未还,被法院强制执行。“案卷里原告提交的涉案人电话号码和微信号都不是我的,只有一张身份证与我有关。”黎某称,这张身份证正是自己多年前丢失的那张,但自己并不认识欠条中的债主陈某,也从未借过这笔钱。
不久后,黎某申请再审该案,但法院以超过再审期限为由驳回。
今年1月5日,黎某前往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孙晶将陈某与黎某约至区人民检察院,双方面对面辨认后,陈某明确黎某不是与其发生买卖关系的人。双方不认识,那真正的欠债人是谁呢?
原来,陈某经营一家食品批发部,王某常年在食品店进货,赊欠货款是常态。2022年1月,陈某催促王某还款,王某通过微信发送了一张落款为黎某的欠条照片给陈某,并将黎某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一并发送。
经过多次电话、微信催讨欠款无果后,陈某将黎某身份证照片、欠条、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提供至法院起诉,法院向黎某送达诉讼文书,因黎某缺席,法院判定黎某向陈某支付货款1.8万元,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向移动公司和公安查询,承办检察官确定陈某提供的欠债人手机号使用者为王某,黎某与本案无关。 据此,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随后裁定再审本案。同时办案检察官将王某涉嫌冒充他人身份打欠条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至区公安分局。
5月7日,王某向陈某清偿了货款。近日,黎某收到了法院的撤诉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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