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25日讯(通讯员 宋旭 伍品倩)“根据检察建议,我们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开展辖区各场所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目前已检查单位207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00余处。”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消防救援部门对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回复。
今年“3.15”晚会,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了湖南等地合规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灭火器问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排查出涉及湖南客户购买、使用不合格灭火器案件线索,并逐级交办至各地基层检察院。
4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交办的“岳塘地区商户疑似购买、使用不合格灭火器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监督,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支持配合下,检察干警联合消防队员开展为期多天的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商场柜台及沿街多家商户购买使用的“袋*”、“誉*”、“三*”等品牌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MFZ/ABC4”,系不合格灭火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月23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消防救援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商户购买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推动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自查,加强对辖区商户配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防范遏制消防安全风险。
目前,消防救援部门已针对相关商户购买、使用不合格灭火器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开展辖区各场所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已检查单位207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00余处。
“消防安全无小事。”下一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建立“公益诉讼+消防治理”协作机制,强化对辖区消防器材、设施,高层建筑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隐患排查监管,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部门的执法办案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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