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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调有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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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09:59: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4日讯(通讯员 胡景明)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领悟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要坚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深度。《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坚持《条例》学习常态化,通过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逐条逐项领悟,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全面掌握各项纪律规定,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增强党性修养。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结合“三会一课”,通过交流研讨中验证学习成果。

要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是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的纪律规矩不仅是党管理党员,凝聚人心的抓手,也是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准绳。要时刻将纪律规矩摆在心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刚性约束自觉规范行为举止,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在实践中时刻保持学习中的清醒和执着,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意志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

要时刻躬身自省、检身正己。《礼记·中庸》有载,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不仅是一种责任心,更是一种作风、一种能力、一种品格。《条例》中有部分条款就要求党员时刻约束好个人行为。比如,《条例》第一百五十条,对党员个人生活作风作出了规定,不得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党员干部要真正将党章党规党纪当做工作生活的行动准则,摆正态度,表里如一,不搞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也能泰然自若、不动如山。要不忘初心常自省,对照党章党规,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做到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

作者:通讯员 胡景明

责编:杨雅婷

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