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内鬼”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多次窃取公司财物低价销售,非法获利50万余元。“倒爷”明知财物来路不正,仍多次收购再予以转销,最终两人都难逃法网制裁,双双锒铛入狱……
在某科技公司担任装配电工的陈某,主要负责电器物料、电器耗材的领用、保管、报缺等工作。2022年9月至去年10月,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窃取公司物料销售给石某。石某明知陈某销售的物料系非法所取,仍多次要求陈某窃取容易销售的物料,然后低价收购,再进行转销。期间,石某共支付给陈某501850元。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此外,石某与陈某已经形成共同犯罪体,从窃取再到销售、收购,各自有不同的分工,石某明知陈某从公司窃取财物,仍予以收购,事前还向陈某提出需求,然后将窃取的财物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且从事的时间较长,构成陈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也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去年12月28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陈某、石某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开庭审理,宁乡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两人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
诚实守信是基本职业道德,作为企业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和职场路;作为企业经营者,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此外,消费者在进行市场交易时也得擦亮双眼,特别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时务必小心警惕,如发现商品“来路不正”,及时报警处理,切勿因贪小便宜给自己惹上大麻烦。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编:伍品倩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