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检察: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向滥伐林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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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11:46:59
新湖南客户端7月22日讯 (通讯员 张雪慧 夏纹文)7月18日,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联合保靖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到案发地保靖县迁陵镇府库村开庭审理,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案件中,被告人陈某于迁陵镇府库村一处名为“大包上”的地方发现了枯死的松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邀被告人杨某合伙雇人以清理枯死木和治理松线虫病的名义砍伐松树,用于出售牟利。经鉴定,滥伐林木立木蓄积量53立方米。
庭审现场,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出庭意见,建议法院分别判处2名被告人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审判过程中履行生态赔偿责任,可以适用缓刑;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该起案件的2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通过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庭审结束后,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向在场的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呼吁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我们农村太缺少法律知识教育了,特别是像今天这样听检察官现场说法真的很受教育,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多进村开展一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庭审结束后,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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