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古丈法院默戎法庭:以“调”解纷助企纾困 用“法”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古丈县
阅读:6711
2024-07-04 15:38:27

新湖南客户端7月4日讯(通讯员 符坤艳)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人民法院默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

图为调解现场

2019年9月,原告某旅游公司在当地村民委员会的见证下与被告张某辉的侄子张某峰、张某新(即本案第三人)分别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从而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后被告张某辉认为案涉土地的使用权系其所有,并在案涉土地上自行修建了三间卖货亭售卖货品,影响某旅游公司的正常经营,由此双方发生争议,某旅游公司于2024年4月诉至法院。

​图为查看现场

默戎人民法庭收案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到现场查看,发现被告张某辉年过七旬且有眼疾,其对原告某旅游公司要拆除自己修建的卖货亭一事情绪反应很大,而原告某旅游公司认为被告及第三人欺骗自己,坚持要求被告张某辉将修建的卖货亭拆除。为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多次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从拉家常、促和睦、谈发展、释法理等多个方面展开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最终原、被告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调解协议当天,原告某旅游公司与被告张某辉一家人纷纷对法院干警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对法院干警的为人民办实事的行为竖大拇指点赞。

近年来,古丈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启涉企纠纷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同时坚持能动司法,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法律之外的司法温情。下一步,古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实际的司法服务,并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安居乐业、企业蓬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责编:王紫茜

一审:王紫茜

二审:张雨

三审:陈真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