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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干部:专项整治有力度,主动说明问题别犹豫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花垣县
阅读:9581
2024-06-24 16:46:54

“感谢组织,通过向纪委监委清楚地交代问题后,我反而感觉轻松了许多,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思想上也没有太大的压力,会一如既往地好好工作……”近日,花垣县一名乡镇干部主动找到县纪委监委交代十多年前一次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

这是花垣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花垣县城区 宋显金摄

随着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形势越往后越严的压力传导、谈心谈话等措施的跟进使用,进一步瓦解了违纪违法人员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心理。近年来,先后有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违规人情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工作履职不力等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上交违纪违法所得,争取和得到组织宽大处理。

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林彬摄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案件中的惨痛教训,4月30日,花垣县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花垣县纪委监委通过“以案为鉴”通报典型案例、“现身说法”拍摄专题教育片、“实地参观”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送课上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百花齐放”建设清廉单元等方式,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既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以讲明当前反腐形势、说清警示教育初衷、释明党纪法规,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如实说明和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相信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积极改正错误,切不可因心存侥幸,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错失了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花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减轻处分情形。

作者:查万玲

责编:宋显金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