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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检察:按下“加速键”,轻微刑事案件开启“倍速”办理模式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6348
2024-06-17 11:22:03

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 (通讯员 邝蔚颖 刘琪 夏纹文)近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邓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该案从案件受理到法院判决,仅用时3日。

5月29日,邓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高速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名乘客受伤、两车损坏及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邓某某逃离现场,后被高速交警抓获。经鉴定,邓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1.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6月9日,邓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嘉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鉴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属于“轻案”“简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在遵循法定程序与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决定采用刑拘直诉方式快速办理案件。

6月11日,该案移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完成了案件材料审查、嫌疑人提讯、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起诉书撰写等审查起诉工作,并于6月12日向嘉禾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13日,该案于嘉禾县人民法院驻县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邓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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