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讯点击】法律工作者虚构多项“诉讼保全费”诈骗委托人钱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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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09:36:17
新湖南客户端6月13日讯 (通讯员 阳帆 伍品倩)法律工作者以各类五花八门的“诉讼费用”为由,骗取3名当事人钱财共39万元。近日,这起案件经邵东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2名被告人皆获刑。
李某系某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2022年8月,被害人徐某委托李某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徐某丈夫石某与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然而,李某在石某已经胜诉的情况下,多次利用当事人与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信息差”,虚构出各种“诉讼保全费”骗取当事人钱款,并指使好友刘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获取当事人信任并支付款项,共获利25.5万元。
被害人徐某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经查,截至案发被捕,李某先后诈骗当事人3人,骗取钱款39万元。
李某利用职务身份骗取财物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究竟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呢?
“职 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采取的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来骗取财物,而非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物,且骗取的财物系当事人直接所有,而非李某所属的单位所有,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据此,检察机关以李某、刘某涉嫌诈骗罪向北塔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9日,经法院判决,李某、刘某2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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