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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检察:下乡出庭支持公诉 现场普法护航“生态绿”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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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10:30:51

新湖南客户端6月7日讯 (通讯员 杨沛 夏纹文)6月3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某滥伐林木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9月,被告人梁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己从李某山场处购买的林木砍伐并出售。经鉴定,梁某某滥伐林木蓄积43立方米。2023年8月,梁某某主动到蓝山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

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梁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出示在案证据材料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鉴于梁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经合议庭合议,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当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讲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阐述滥伐林木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危害,教育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擅自砍伐林木,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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