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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讯点击】中医诊所售假药,经营者获刑并判赔184万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4062
2024-05-06 09:21:03

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 (通讯员 陈佺 伍品倩)近日,由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聂某某涉嫌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据悉,这是张家界市首例涉药品领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2016年至2022年,聂某某利用其经营的中医诊所长期向社会不特定多人出售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所销售药品价值共计64万余元。经检测认定,其销售的两种药品均含有化学成分,不属于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均为假药,对人体健康有害。

检察机关认为,聂某某明知其销售药物没有取得批准文号、进货渠道不正规,仍长时间、大范围、多数量向公众销售,严重损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经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桑植县人民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聂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8408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湖南省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聂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陈佺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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