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5日讯(通讯员 姜静) 4月24日下午,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五次集中(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区党委书记向科军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沈小星及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此次学习以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党委党校理论教员钟望就党纪学习相关内容作了专题辅导,区级领导彭典、湛江、陈学礼、胡志刚、佘君卫、卢安林联系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向科军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干部,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经常自省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教育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向科军强调,要以党纪为“纲”,巩固立身之“基”。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纪律建设以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要任务就是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任务安排,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清楚为什么学、清楚学什么、弄清楚怎么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向科军要求,要以党纪为“镜”,夯实修身之“本”。“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法纪应当发自内心,务必言行一致。全体党员要时刻以《条例》为对照,经常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办事不忘为民之本,防微杜渐,切实做到慎初、慎独、慎微。 向科军强调,要以党纪为“凭”,解放奋进之“缚”。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强化狠抓落实的硬担当、提振真抓实干的精气神、用活改革创新的金钥匙,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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