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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检察:轻微刑事案件平均6天审结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6031
2024-04-12 10:22:03

新湖南客户端4月12日讯 (通讯员 熊博敏 曹锋 伍品倩)“我因为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心里始终压着一块大石头。没想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短短5天我就收到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现在我可以安心出去打工了。”日前,被不起诉人张某某激动地说道。

去年10月11日,张某某因饮酒驾车被执勤民警查获。今年3月21日,该案被移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5日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张某某所涉案件的高效审理,得益于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

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2月27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工作规定(试行)》,将刑事速裁程序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进行程序串联,促推各阶段衔接联动、各环节流程加速。

文件签署后,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专门办案组,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法律文书制作,合并告知权利义务、讯问、认罪认罚等流程以及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等创新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加快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速度。据悉,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的平均办结时长仅为6天。

作者:熊博敏 曹锋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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