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0月25日讯(通讯员 胡小玲 杨小辉)自“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沅陵县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以“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广泛征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同时,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转变作风,赋能民生实事,切实保障大民生,让群众真正“有所感、有所知”。
以“群腐”整治为关键点,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全县12.5万户农户手中。今年,该局根据省、市、县群腐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印发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深化整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从2024年5月中旬开始牵头组织开展整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会同所有县直涉及惠民惠农补贴管理的单位、23个乡镇(含太常、深溪口便民服务中心)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各乡镇自查基础上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共计发现17个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移送惠农惠民补贴相关线索10条,立案3人,处分3人。
修改完善异常数据。今年4月以来,该局为彻底消除惠农补贴发放“梗阻”,进一步强化惠民惠农补贴基础工作,与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紧密协作,严格核实农户基础信息,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完整,共整改“一卡通”基础信息中长年未发放成功的异常数据27027条,其中家庭地址不完善1720条、电话号码为空9724条、电话号码重复5030条、电话号码不规范10553条,进一步密切了群众关系,为惠民惠农补贴精准发放打下了坚实基础。
以“群腐”整治为切入点,规范惠民惠农资金管理
及时清理重点补贴。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直惠农补贴管理相关部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农村低保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补贴进行了认真清理摸底,进一步澄清了发放对象。
规范补贴发放管理。建立惠农补贴项目库104项,实现“一县一清单”,每年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严格规范代发金融机构管理。以“方便群众办事,网点分布广,服务能力强”为衡量标准,确定湖南省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为惠农补贴“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保证全县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至少有1个网点。严格执行代发协议,严格落实身份证实名制和激活制,杜绝私自截留或违规代管代持“一卡通”卡折、违规收费等问题;不断规范发放管理流程。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的“一卡通”发放管理机制,县直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发放基础数据采集和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制,推进阳光审批,不断规范发放管理流程。
建立系列长效制度。为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该局会同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沅陵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关于规范种粮大户耕地流转合同的通知》及《沅陵县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共四份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资金管理。
以“群腐”整治为聚焦点,推动民生实事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该局以开展“群腐”整治为举措,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全面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
落实财政“过紧日子”。严格按照“三保”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切实保障了各项民生资金按时政常发放及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项目实施,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在今年汛期期间,该县遭遇极端强暴雨,五强溪镇等乡镇出现特大暴雨,均遭受较大程度灾害。灾情发生后,该局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抽调精干人员赶往灾区参与救援,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积极向上级筹措救灾资金6148万元,从县财政部门主管使用的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中切块拨付600万元,切实保障了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需求;牵头组织农业、水利、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分成四个组进行受灾村组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受灾程度,制定了《沅陵县2024年抗灾自救资金使用方案》,为受灾乡镇落实安全饮水和水利设施奖补923.9万元、农村公路恢复奖补2098.42万元、农田基础设施和种养业恢复奖补516.59万元,为后期恢复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第一时间组织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等5家财险及人寿寿险公司负责人共同赶赴受灾现场,按照“及时救灾、快处快赔、应赔尽赔”原则,及时组织开展灾后理赔,共发放受灾理赔资金1088.56万元,全力支持和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强化资金跟踪监管。从党纪学习教育中受到启迪,为进一步规范抗灾自救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由县财政局牵头,专门起草了《沅陵县2024年抗灾自救资金管理制度》,并随《沅陵县2024年抗灾自救资金使用方案》一同下发,规定了救灾资金支出范围、申请救灾资金程序、资金审批权限和资金使用纪律等内容,使抗灾自救资金使用管理正式步入制度化轨道。为防止抗灾自救资金被挤占、挪用,甚至被贪污侵占,借集中整治“群腐”问题契机,由县财政局牵头,以资金流为主线,资金流向哪里,监督的触角就伸向哪里,严格跟踪监管,切实保证将每一分抗灾自救资金都用在受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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