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2573万余元,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原一级巡视员付国祥一审获刑十一年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9月11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原一级巡视员付国祥受贿案,对被告人付国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付国祥利用担任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党委书记、钟山区委常委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贷款担保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573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剪辑: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