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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株洲检察在行动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1-03-25 14:03:39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罗兰 骆艳丽 刘思思)“这本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每个人更了解自己,也能让我们更了解孩子,从而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指引。”3月24日,株洲市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家庭读书会,检察官郭雯正带领着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们感受心理学经典读物《自卑与超越》。

这是株洲市检察机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系列活动之一。一直以来,株洲市检察机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

关注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家庭

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之余, 株洲市检察院特别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17岁的小颜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小颜的父亲对此非常生气,每次来检察院都是一肚子火。

读书会上,家长们纷纷讲出自己与孩子之间的隔阂,并坦陈在与孩子沟通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矛盾。小颜的父亲忍不住回想自己跟孩子沟通时,也常常发脾气。

针对这些问题,郭雯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结合书里的例子,让家长们感受下什么是有效沟通。然后,又让他们尝试用积极倾听的方式,相互表达感受。

小颜的父亲边听边点头,他说:“原来我很多时候并没有真正听孩子在说什么。作为家长,今后还是要多学习,与孩子一同成长。”

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和

“冤家宜解不宜结,做邻居应该以和为贵。”在石峰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耐心劝说下,一起因邻里纠纷造成的故意伤害案被成功化解。

去年,石峰区某街道居民大吴晒在门口的红薯干被邻居老郭打翻,两人发生争吵而引发斗殴。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若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纠纷,还可能导致两家人关系更加恶化。

为此,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并释法说理,让双方认识到所涉嫌的罪行及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多域治理守护公益检察在行动

在前不久举办的央视“3·15”晚会上,“科勒卫浴”因利用摄像头窃取人脸信息而被点名。消费者会被店内摄像头抓取人脸并自动生成编号并进行分析。

3月16日,攸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前往辖区家居城开展检察监督行动,查看科勒卫浴等门店是否存在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并向店内工作人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

同样走上街头的还有芦淞区、天元区、炎陵县等地的检察官,他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设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当地群众开展普法活动。

责编:刘思雅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