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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侠盟|邵阳网信带你识别最新“谣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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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 21:55:15

红网时刻1月30日讯(通讯员 曾智鹏)近日,本地微信圈群中出现各种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谣言,邵阳网信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置疫情网络谣言。

1月29日至30日,核查、澄清“武汉回来一个人,感染了一家人”等谣言20多起,依法处置不实信息13条(次),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5起;共教育训诫8人,行政拘留2人,纪委监委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1人。

案例一:1月30日,一段写有“武汉回来一个人,感染一家人”的视频在新邵微信圈群大量传播,部分网民在转发时配发文字“新邵严塘一户人家的女婿回来几天了,一家人隐瞒打工地址,到处打牌,今天发病了,邻居十分愤怒,去砸他家”,引发群众恐慌。经公安机关核查,新邵县境内未接到此类报警,该视频发生地不在新邵境内。

案例二:1月30日,新邵县本地各微信群、朋友圈传出“通知,县各城区内,于今日24时以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灯,除特种车辆外,私家车闯一次6分200元,禁止私家车辆出行,正常行驶,另行通知。(请大家踊跃转发)”。30日下午,新邵交警辟谣。经核实,新邵并未实施该项措施,希望广大网民不要轻信各种谣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非常时期,切勿以讹传讹,造成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案例三:1月29日上午,隆回县公安局三阁司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三阁司辖区村居微信群广为流传一张表格图片,有人恶意在名单上面批注"冠状病毒肺炎者,大家有认识的请求扩散”的显眼字样。接到报警后,隆回县公安局三阁司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现已查明:2020年元月26日晚上20时许,三阁司镇荷花村村民王某锋在微信群看到一份表格图片,王某锋将图片保存后再编辑,在图片上备注"冠状病毒肺炎者,大家有认识的请求扩散”的字样,然后发到群名为“太平岭交流群”的微信群中,被其他群成员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1月30日,隆回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依法对王某锋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1月30日8时许,隆回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清江村有一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在武汉上班、目前已经感染疫情的谣言,引发本村及周边村民的部分群众的恐慌。北山镇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将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张某军传唤至派出所,并责令其将短视频从APP上予以删除。经查,1月29日下午4时,张某军在北山镇清江村卫生室用抖音短视频APP发布了“已被感染老火”、“发烧38度已被关起”两段虚假疫情视频,且张某军还在视频评论自己是“从武汉回来”,是“隆回县第二例”,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1月30日,隆回县公安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对张某军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1月29日,新宁县委网信办发现,一张“肖家老四亲人群”的聊天记录截图在微信群大量转发,截图内容显示网民肖某发布信息称:“新宁一个开车的师傅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已经送到长沙去了”,并配了一位患者在医院就诊的视频,引起网民猜测恐慌。经新宁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治安大队查实,1月29日凌晨,患者李某因感冒在人民医院内二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自拍了一个视频发给自己的朋友唐某,唐某又把视频发给肖某,肖某主观臆断配上了上述文字发至微信群里。目前,患者李某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病情平稳,正在留院观察治疗中。肖某上述言论失实,是一起典型的不实信息。新宁县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对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训诫,并责令其通过网络发表声明,澄清事实,挽回不良影响。肖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立即在朋友圈发出了澄清声明。

案例六:1月26日上午,廖萍以网名“冰璃”在本院注射室工作群中发布“邵阳县有一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实信息,注射室护士长钟丽莉对此负有领导责任。1月28日,廖萍被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扣发当月绩效;钟丽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市委网信办呼吁: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发现不确定的信息时,要仔细查验信息来源,不可靠的不复制、不转发。发现谣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和网信部门举报,争做文明守法网民,为全市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

邵阳市委网信办0739-5480975

邵东市委网信办0739-2655539

新邵县委网信办0739-3605810

隆回县委网信办13786963377

洞口县委网信办0739-7268166

绥宁县委网信办0739-2590092

城步县委网信办0739-7381800

武冈市委网信办0739-4222921

新宁县委网信办0739-4824966

邵阳县委网信办0739-6560308

大祥区委网信办0739-5356380

双清区委网信办0739-5261713

北塔区委网信办0739-2560916

责编:杨兴东

来源:红网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