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煤矿并购案的峰回路转
并购不履约历经5年拉锯战 一纸裁定书让执行“归零”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古风
耒阳宏华煤业有限公司从收购、欠债、拍卖、流拍到划转被执行,最后执行回转逆袭。这家民企围绕原公平镇鲁塘五矿的争夺历经5年的拉锯战,其中曲折耐人寻味。近日,记者来到耒阳采访,试图还原这场争锋的过程。
(宏华煤业公司一矿井。)
不一样的晴天霹雳
今年4月18日,曾军良收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湘04执监2号》,“顿觉晴天霹雳”。他看完裁定书,无奈地抱紧了头:“打了5年官司,结果是白忙一场。”
无独有偶,2018年9月,宏华煤业有限公司10余位股东看到执行裁定书时也尝到了相同的滋味。一股东这样对他的朋友说:“十分绝望,因为中院再次驳回了我们的异议。”如今,案件实现了大反转。
收购不久遇停产整顿
煤都耒阳,因煤矿丰富位列湖南经济强县。
2010年11月22日,在煤炭行业打拼了18年的曾军良终于当上了矿老板,以3088万元从张英葵手中收购了原公平镇鲁塘五矿。
曾军良一次付款2588万元,余下500万元作为张英葵的股份(实际上是借款),半年后清偿。张英葵认为,曾军良已拿不出更多的钱了,只能靠边生产边还债。“大部分钱款都是以入股或以三分的高息从亲戚朋友中筹借的。”“经营一年多,3000多万元收入,基本上都做了前期投入。”曾军良感叹,“满以为今后每年坐收5000万元没问题,但运气不好,设施改造到位就碰上了煤业全面停产整顿。”
行业整合三矿合一
2012年7月30日,耒阳一家名叫“鸿旭”的兼并重组煤业集团公司正式挂牌。全市所有保留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拉开序幕。
“刚收购不久,就有人出价5000万元我都没舍得卖。”曾军良扛不过这股整合大潮,与人合作又“实在没有信心”。2013年1月24日,他接受了收购。
公坪圩镇煤矿兼并重组(收购)协议书中写道:根据耒阳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按照“依法、安全、规范、规模”的总体要求:公平五矿、鲁塘五矿、金盆煤矿3个煤矿整合成一个煤业公司(拟由甲方牵头收购组成公司)。
甲方即“公平五矿”。甲方收购鲁塘五矿的价格为4880万元。并载明分3次付清款项:
2013年1月24日,首付1500万元;
2013年4月30日前,付1380万元及利息;
2013年9月30日前,付清余下2000万元。
协议对首付款后的余款即利息约定:“余款按月息2.5分,计息从2013年2月18日算起,如违约,月息按5分计息并按月付清。”
2个月后,公平五矿又完成了对金盆煤矿的收购。
2013年3月15日,耒阳市公证处发出第157号公证书,证明宏华公司11名股东2月11日表决通过的《宏华公司章程》“自2013年3月14日生效”。
付款违约引发诉讼
2013年4月30日,曾军良没有等到对方的款项。
迫于无奈,他只得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从9月1日起,余款3380万以月息1.5分计息 ;9月30日前付500万元,其他2280万元于12月30日前付清。
一年多过去了,对方依旧未履约。
2015年1月,曾军良走进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宏华公司则对策频出,官司一打再打。
案件历时2年7个月,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直至申请最高法再审,宏华煤业公司均败诉。当时的判决是:“由宏华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曾军良煤矿收购款3380万元、利息271.2万元。”最高法裁定:“宏华公司申请再审的事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
2018年3月19日,衡阳中院执行局依法聘请专业公司评估后,对宏华煤业公司的采矿权、全部生产设备、设施、房屋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标的为4755.96万元。遗憾的是,2次拍卖都无人竞买。
流拍后,如何执行成了双方继续博弈的焦点。
2018年5月2日,衡阳中院发出通知,申请执行人书面答复,同意以流拍价5032.852万元接受上述财产以物抵债。
2018年5月11日,衡阳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上述以物抵债财产支付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并偿还申请执行人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本金5032.852万元后,还欠申请执行人81.4145万元。
如此一来,宏华公司因收购一家煤矿不履约,最后得拿3家煤矿来履执。
2018年9月16日,宏华公司提出异议,被衡阳中院执行裁定再次驳回。
宏华公司门下采矿权证和财产一一过户,落入曾军良公司。
然而,让曾军良万万没想到的是,剧情出现了反转。
今年4月18日,曾军良收到了衡阳中院作出的(2019)湘04执监2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该院之前的2次裁定。
历经波折“执行”回来的财物又被“执行”了回去。促使本案“执行回转”的因素到底是什么?曾军良百思不得其解。宏华公司一朝违约险致满盘全输,如何还债,依然是一道难解却必须解的题。
责编:曾金春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