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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被判死缓 巨额赌债引发“血案”
新湖南客户端
2019-04-16 13:23:4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曾鸣

2年前,陈某明在生日宴上砍杀一人。

20天前,陈某明被法院判处死缓。

赌债引发血案,牵出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7年11月9日中午,郴州市永兴县柏林镇上一家酒楼内正在举行生日宴。正当大家举杯庆贺时,一名男子及其同伴突然拿出砍刀,将正在为朋友祝寿的许某捅伤。

接到报警后,永兴县公安局民警赶至现场,被害男子许某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持刀伤人犯罪团伙已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调查时,永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来了一名叫陈某明的男子,声称系“酒楼血案”的犯罪嫌疑人。审讯过程中,陈某明交代自己打人砍人的事实,却没有说出原因。

警方怀疑陈某明刻意隐瞒什么,决定进一步调查,后走访当地群众得知,血案源于巨额赌债。赌债是怎么形成的?是否牵涉更大的违法行为?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起故意伤害案背后,潜伏着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3年,该团伙通过设立赌场、放高利贷等手段,获取不少非法收入,再投资到当地农贸市场、煤矿行业。陈某明一伙人,从打工仔摇身变成有钱老板。

死者许某与陈某明之间的恩怨,源于其朋友郭某华。郭某华因为赌博,欠下陈某明团伙巨额赌债。陈某明多次伙同他人恐吓郭某华讨要赌债,甚至对其进行过长达44小时的非法拘禁。不堪其扰的郭某华叫上朋友许某、刘某军,对暴力讨债的陈某明进行驱赶。陈某明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最终在生日宴上持刀酿成血案。

警方赴多省追逃,法院严惩10名被告人

经过警方连续多日的集中攻坚,陈某明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犯罪事实。

为了彻底、全面打击该犯罪团伙,警方一方面加大对到案人员的审讯力度,一方面走访群众,寻找受害者,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收集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线索,查找漏案、遗案。

由于该团伙大部分嫌疑人均外逃藏匿,警方奔赴广州、东莞、中山、福州、张家界等地开展追逃工作,又抓获该团伙的主要成员9人。

2019年3月26日,该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陈某明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李某猛、曹某鹏、李某运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七年、五年。被告人李某崇、曹某、黄某虎、李某龙、李某贤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编:曾璇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