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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栽了 校车通了
新湖南 • 法治三湘
2019-04-16 06:42: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米承实 张青

4月初,记者来到位于怀化市中方县花桥镇花桥村17组的博雅幼儿园。

恰逢下午放学,只见3辆校车鱼贯而出,车里的孩子们唱着儿歌,笑靥如花。

而几个月前,就在距离幼儿园约100米的桥边,不懂法的村民却上演了一场拦车索要“过路费”的涉恶敲诈,2名镇干部“和稀泥”调处,幼儿园被迫交纳1万元。

最终,领头敲诈的村民小组长滕建罗和村民倪大忠被判刑,2名“和稀泥”的镇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拦路索要“过路费”

“停车,停车!”

2018年10月8日7时许,身兼博雅幼儿园园长和司机的熊圣森驾驶校车行至花桥村17组王板桥桥头拐角处,被滕建罗一伙人拦住了车,要求交纳校车道路维修费。

为保险起见,熊圣森下车边询问原因,边用手机拍摄拦车视频。

这时,滕建罗突然冲上来,狠狠将熊圣森的手机一把打掉:“拍拍拍!拍什么拍?校车不准过!”

“现在接送学生们上学,等接送完学生之后我们再说吧!”熊圣森急切地说。

“你今天不交钱的话,校车就别想从这里过!”滕建罗蛮横地答道。

纠缠间,17组的其他村民闻讯围过来“声援”,幼儿园后面驶来的两辆校车也被拦,50多名儿童在车上哭的哭、闹的闹,乱作一团。讲尽好话无果后,熊圣森报了警。

协调交钱“息事宁人”

几分钟后,花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宣讲法律,劝说滕建罗一伙不要拦车。

但滕建罗、倪大忠一伙“不见钞票不放行”,双方相持达2个多小时。

“你们若再不听劝告,继续阻拦,我就要依法抓人了!”直至派出所所长义正辞严亮出“底牌”,加之花桥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镇人大主席赵某劝说,滕建罗等人才同意到镇政府调解。

在镇政府,滕建罗提出:博雅幼儿园入驻他们组以后,校车长期从他们自筹资金修建的道路、桥梁上通行,要求幼儿园的3辆校车每辆车交纳8000元/年用于道路维修。

为“息事宁人”,经过赵某和镇司法所负责人刘某调解,博雅幼儿园被迫同意一次性付给17组1万元作为道路维修费,并当即支付现金、签订了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赵某未安排花桥镇派出所参加,也并未将调处结果告知花桥镇派出所和镇主要领导。

“村霸”触法终被制裁

正当滕建罗、倪大忠一伙为收到“过路费”高兴之时,花桥镇派出所获悉了这一线索并上报。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要求,中方县纪委监委、中方县公安局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以滕建罗、倪大忠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浮出水面。

经查,56岁的滕建罗作为组长,作风霸道,喜欢“独裁”,组里的账户是以滕建罗名义开的户,密码也是由其掌握。17组的大小事务一般都是滕建罗、倪大忠等人商量好后,再通报给村民。他们还一直以本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2017年强行向在组里建房的4户外来户,每户收取2000到6000元不等的“入驻费”,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属村霸之列。

2018年12月19日,滕建罗、倪大忠被开除党籍。2018年12月25日,滕建罗、倪大忠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中方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间接助长他人涉恶挨处分

村霸遭惩,似乎可以剧终人散了,但故事并没有结束。

中方县纪委监委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经查,滕建罗、倪大忠拦车强行收取“过路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属司法调解范畴,赵某、刘某却进行了调解,使得敲诈勒索得逞。且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赵某政治站位不高,对涉恶行为认识不清,多次不配合调查,影响案件侦查。赵某、刘某的行为构成了间接助长型“保护伞”,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现在办学环境好了,校车畅通无阻,附近的家长消除了担忧,纷纷把小孩送到我这里来读幼儿园。” 熊圣森说。

责编:肖秀芬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