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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反腐40年 查处案件37万余件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
新湖南 • 风向标
2018-11-27 07:14:54

湖南纪检监察机关40年立案查处案件37万余件

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廖远哲 陈壮)改革开放40年,湖南正风肃纪反腐成效卓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20场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李宗文发布40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绩、亮点特色。

据发布,40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惩治腐败的旗帜立场始终如一,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万余件,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十八大以来,全省立案数、处分人数分别约占40年来总数的27%、28%。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肩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名片越擦越亮,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91起,处理党员干部17591人,处分10239人。

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4449件,立案101621件,结案98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205人,其中开除党籍15341人。极大释放了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的强烈信号,有力形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大震慑,有效推动了湖南政治生态向上向善,赢得了党心民心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与高度评价。

40年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由恢复重建初期的92人发展到现在的2.7万余人,纪检监察机构覆盖全省,涌现大批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湖南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巡视巡察成为党内监督重要利器,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重大突破。

正风肃纪反腐成效卓著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


制图/刘也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廖远哲 陈壮

1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20场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改革开放40年以来湖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就。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湖南省纪检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湖南正风肃纪反腐成效卓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自觉肩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40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检查。

始终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尊崇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担负起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中央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十八大后,严肃查处衡阳严重破坏选举案,46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坚持以案促改,重塑政治生态,严肃查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乱接天线、政治攀附、跑官要官等突出问题,严把换届风气监督关。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580人次,出具非肯定性意见222人次。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606件、处分1503人。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转变发展方式、价格监管、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等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等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严查快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围绕土地招拍挂、建设领域、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执法监察,对执法违法行为、违法资金等严肃查处,有力推动了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明的良好政治环境的形成。

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对债务违规问题突出的邵阳市本级等5个市、县(区)进行追责问责,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立案查处问题12998起,处理31793人,追缴49474.43万元,退还群众8527.24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件3305件。全省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共处理6496人,责令整改问题57321起,涉及4846.99万元。在省委领导下,动真格彻查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问题,共对省畜牧水产局等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对充当“保护伞”的11人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信访件已办结4576件,全省76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全省共问责1950人次。

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十八大后,省纪委协助省委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省属国有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市县三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分别精简90%以上,60%以上力量下沉一线。

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建设不断加强。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8525人次,其中运用前三种形态占96.9%;移送司法机关3399人,年均递减4.9%。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259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十八大以来全省有3461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从1993年开始,全省先后开展10多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2002年至2008年,全省共减轻农民负担26.69亿元,取消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3691个、13.29亿元。全省共清退教育违规收费6553万元,查处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及药品乱涨价、乱收费案件共7766起,绝大多数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八大以来,省委、省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出台九项规定及落实中央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坚持从学风、文风、会风做起,从车子、房子、“迎来送往”改起,从一餐饭、一杯酒、一张卡抓起,在全省持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斗酒酗酒、涉赌涉毒、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懒政怠政等问题,坚决纠正“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在全省重点部署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全省共补缴公款吃喝费用7256.99万元,共清退干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28.91万平方米,干部主动上交廉政账户红包礼金3416.61万元。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91起,处理党员干部17591人,处分10239人。2015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60批7003起。狠抓建章立制,颁布“宴请新规”,出台全省公务活动“禁酒令”,公务接待、预决算公开、公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等得到全面规范,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这一湖南政治生态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控制。

针对反腐败斗争暴露出来的领导干部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利用权力寻租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门规定,重拳整治“提篮子”问题。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项目710个,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361人。开展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牟取私利专项治理,38人主动交代问题,其中厅级干部11名,共退缴违规获利126.4万元。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治理,共立案审查215件,处理911人,追缴违纪资金3378.84万元。深入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中小学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2人,追缴违规资金13996.53万元。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40年来,湖南坚决惩治腐败的旗帜立场始终如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万余件,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十八大以来,全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4449件,立案101621件,结案98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205人,其中开除党籍15341人。上述五项数据年均分别增长65.5%、31.4%、28.9%、28.2%、10.2%。十八大以来,全省立案数、处分人数分别约占40年来总数的27%、28%。

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省交通厅陈明宪、李晓希、邹和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冯伟林,省环保厅蒋益明、谢立,湖南日报覃晓光、皮林等腐败案件。严肃查处101名市县党政正职、26名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54名高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经中央纪委批准,严肃查处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冶科工、中烟公司等5名央企在湘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查处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等多名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充当文烈宏黑恶团伙“保护伞”的腐败案件。深入推进“天网行动”,共追回97名外逃人员。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名,追回赃款1.3亿余元。

织密织牢全覆盖的监督网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湖南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全省监察对象由原来的77万人增加到120万人。省纪委监委设立6个监督检查室、5个审查调查室,形成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巡视巡察成为党内监督重要利器。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两次来湘巡视和“回头看”,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十届省委实现巡视全覆盖,十一届省委已开展三轮巡视。十八大以来,省委巡视组共开展19轮巡视,巡视了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91个省直单位、27家省属企业和86所省属高校,加强巡视“回头看”“机动式”巡视和巡视整改督查,共移交问题线索1730件,查处省管干部79名。省纪委来自巡视的立案数年均增长30%。对接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7844件,立案2038人。

湖南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全覆盖,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目前,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39家、349家、1198家。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监委、各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立案1148件1260人、16174件16324人。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湖南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十八大以来,认真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省、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达三分之一以上,新任县级纪委书记近三分之二,乡镇纪委书记全部配齐、实行专职,乡镇纪委平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3人以上。全面推行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由省纪委委派。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管理,先后查处曾锦春、彭晋镛、罗子光、李政科、曹明强等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十八大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179人。始终坚持主动接受巡视、审计、特邀监察员等各方面监督,深入开展省政协委员“走进省纪委”活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在约束和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习惯不断养成。

责编:李 慧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