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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在全省河湖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新湖南 • 10号楼
2018-08-31 16:46:43

原标题:湖南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

在全省河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记者 刘勇 熊梓淇)近日,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杜家毫,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许达哲共同签署了省第5号总河长令,决定自发布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在全省河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简称“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此令是我省调整省级河长后首份由省第一总河长和省总河长共同签发的总河长令。

省第5号总河长令旨在清理全省河湖范围内存在的围垦湖泊河道、侵占水域洲滩、种植碍洪林木及作物等“乱占”行为,非法采砂、取土等“乱采”行为,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等“乱堆”行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以及修建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等“乱建”行为。

省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今年9月20日前要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行为,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10月31日前完成非法采砂、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整治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

省第5号总河长令强调,要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要强化日常巡查督察,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各级总河长对责任河段清理整治负总责,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履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措施,落实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

据悉,我省在全国首创总河长令,从2017年到目前,先后下发了5道省总河长令,五级河长累计巡河达146万人次,清理“僵尸船”3193艘,对洞庭湖及湘江流域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了重点排污源整治,整治了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多个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河湖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刘勇 熊梓淇

责编:刘瀚潞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