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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5人主动“投案” 上缴违纪资金16万元
新湖南客户端
2018-05-06 18:30:42

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王继华)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年初,嘉禾县发出《关于敦促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人员限期交代问题的通告》,敦促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记者今天从嘉禾县纪委监委获悉,截止3月底,全县已有5人主动向县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违纪违规资金16.4万元。

《通告》明确,对于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规所得、挽回经济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同时作出深刻检查的,视情节轻重,可以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

3月1日,嘉禾县石桥镇某村党员干部罗某、罗小某主动到县纪委,交代其所在村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的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资金10万元。

2017年初,罗某通过虚开购买水泥发票,以扶贫项目名义到村账镇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将其中5万元用于扶贫项目开支,另外5万元交罗小某,用于本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鉴于其在《通告》要求的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并主动退还违纪资金,按照党纪条规中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规定,2018年3月,经嘉禾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对2人减轻处理,给予罗某、罗小某通报批评处理。

为扩大知晓面,嘉禾县纪委县监委印发了2000余份《关于敦促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人员限期交代问题的通告》,在全县各县直单位、10个乡镇和188个村(社区)公示栏内张贴,同时利用县内各新闻媒体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大力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让通告内容全县覆盖,人人知晓。

期间,嘉禾县纪委县监委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专项巡察、集中督查等方式就扶贫领域发现的线索进行收集,应用“四种形态”,对有问题倾向性的人员提前介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宣传扶贫政策,列明纪律“红线”,又主动消除对方顾虑,保护其隐私,让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撇除压力,逐渐放下心理负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通告》限期交代时间于3月底截止,全县共有3起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其中,涉及村集体2个,涉及个人2名,合计上缴违纪违规资金16.4万元。

“针对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嘉禾县从回应群众呼声出发,紧盯扶贫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发出《通告》,其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嘉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久辉表示,“限期主动交代问题这个过程,是对‘问题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党的宗旨再教育的过程,从思想上触动挽救干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当好守护群众利益的‘答卷人’。”

责编:曾璇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