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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保护: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
新湖南 • 风向标
2017-03-09 06:47:20

代表聚焦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保护——

“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洞庭天下水,鱼美稻粱肥。“八百里洞庭美如画”的秀美景象一直为人称道。

湖南代表团进行的分组讨论中,“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保护”成为第三组代表们的讨论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岳阳市委书记胡忠雄说,三峡蓄水运行后,洞庭湖水情水势发生变化,带来了较严重的区域性、季节性缺水,水污染加剧。水流不畅、水质下降又导致水生态脆弱。

“每条河流都是流动着的,上游治好了,下游才能获益。”胡忠雄代表建议,要加强洞庭湖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将其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处理好长江上游和下游的关系,处理好长江和洞庭湖的关系,处理好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之间的关系,合理调配,科学统筹。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跨流域水利工程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凤凰村村委会主任杨莉说,要特别重视农村水污染的问题,建议将洞庭湖区纳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这样既可有效解决洞庭湖区水环境的问题,也可为全国其他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探索经验。”

“洞庭湖作为‘长江之肾’,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保护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启动问责机制,落实河湖长制”……代表们听得认真,讲得真切,你一言我一语,现场十分热烈。

“不能饿着肚子去搞环境治理。”全国人大代表、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渔民上岸的问题。

“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朱国军说,要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的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环保治污意识,齐抓共管,全民行动。

(湖南日报北京3月8日电)


责编:杨思

来源:湖南日报